本报通讯员黄治宇记者杨珮珮
5月28日凌晨,一辆有法院标识警车行驶在207国道上。这是化州法院执行局干警们在执结一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后,回法院路上。
“被执行人能拿到执行款,今天一天的工作没有白忙乎!”车上,5名干警一脸疲惫却高兴地感叹道。
事故引发赔偿纠纷被执行人“隐身”案难结
2009年11月,李某驾驶小货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轮摩托车上人员张某军当场死亡,钟某某、李某美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就事故赔偿无法达成协议,2011年2月,受害人张某军父母张某某、陈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王某某连带赔偿150766.2元给张某某、陈某某。
一审判决后,张某某、陈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令李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十五日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42229.86元给张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李某等人没有按判决履行义务,张某某、陈某某向化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经执行人员查询,李某、王某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李某、王某某因怕死者家属前来吵闹,自2011年二审判决后就长期外出躲避。2017年,法院获悉被执行人李某可能在家的线索后,恢复执行,前往李某家中寻找李某无果。
此后,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查找李某,并动员其父母联系李某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李某父母认为儿子在事故中无责,对法院执行不予配合。为执行该案,化州法院执行局派员数十次前往李某、王某某可能落脚点寻找,多次致电当地派出所和乡镇、村干部,委托他们了解二人下落,均一无所获。
连续攻坚促案结教育整顿成效显
对执行人员来说,案件悬而未结,使命未达,责任仍在肩。一位参与该案的执行法官开玩笑说,希望我们努力感动上天,让被执行人出现。
功夫不负有心人,胜利的曙光悄然而至。
时间来到2021年5月27日,化州法院执行局接到了李某所在地村干部和群众举报,李某近日在家!接到线索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朱昭光立即决定对该案再次恢复执行,并亲自挂帅承办该案。和村委会沟通好执行方案后,朱昭光带领4名执行干警火速赶往某村委办公室,村干部以配合村里“三清三拆”工作为由让李某到村委办公室,在李某出现的时候迅速将其控制。
起初,李某对执行非常抗拒,说没钱履行判决。执行人员随即带李某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入所体检。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执行人员从不履行法院判决将承担的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李某开展普法。同时,李某所在村的村干部也对其开展思想教育,最终,李某同意让亲属筹钱履行判决。此外,执行人员通过李某电话顺藤摸瓜了解到王某某下落,王某某表示愿意和李某分摊履行。
执行人员连夜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申请人家邻近的法庭协商履行款项,经过执行人员调解后,陈某某同意和李某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李某、王某某达成协议,李某、王某某一次支付5.3万元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
据了解,化州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领导下,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开展“百场”六稳、六保及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不断改善执行作风,整治执行工作中各项顽瘴痼疾,该院努力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以良好的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
新闻推荐
茂名晚报讯通讯员苏超云张译尹黎贵记者池榕为科学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构建群体免疫屏障,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