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容明君“法官,谢谢你们帮我们化解纠纷、解决问题。”近日,电白法院顺利办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民事纠纷案件。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告当场履行义务,双方矛盾成功化解。
起争执引受伤
原告林某与被告梁某均为超过60周岁的老人,纠纷发生之前同在茂名的一所学校从事保安工作。2020年9月3日晚上,原、被告因值班调换问题发生争吵。在争吵中,原告使用了不文明用语,引起被告情绪更加激动,双方发生拉扯并在拉扯中双双跌倒,致使原告林某受伤。报警后,原告被送医治疗,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经济损失28884.9元,其中,被告已垫付了14000元医疗费。茂名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博贺边防派出所委托茂名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二人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经鉴定,林某为轻微伤,梁某未达轻微伤。2020年10月27日,茂名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对两人分别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于事后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矛盾尖锐,无法调解,故建议向法院起诉。原告林某遂向电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梁某进行赔偿。
电白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对本次事故造成原告受伤的结果均有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1年4月11日,电白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原告林某在本案中的经济损失28884.9元,被告应承担70%的赔付责任;又因被告梁某已赔偿了14000元,故被告还应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6219.43元。
多次调解化矛盾
对于上述判决,原、被告双方均不上诉,判决生效后,原告林某想要通过执行程序对被告采取强制执行。电白法院承办本案的办案干警了解该情况后,主动与被告梁某进行沟通,了解到被告梁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原为好朋友,且二人均已年老,若能不进入执行程序,被告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对双方来说均是最高效的解决方法,也更有利于双方日后和谐相处。案件承办人遂组织办案干警与原、被告双方积极沟通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多次情绪激动,表达对对方的不满,案件承办人从法理到情理逐一梳理,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的女儿作为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到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当面履行了生效判决中所确定的赔付义务。至此,案件完满办结,原、被告矛盾得到化解。
电白法院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用心、用情、公正司法,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将该案矛盾化解在诉讼程序过程中,避免了矛盾移至执行程序,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尽显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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