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晓丹)为规范汕头市产后母婴服务机构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产后母婴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从业人员、服务内容、收费等方面,对产后母婴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管理办法》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月子中心:必须持证经营,规范管理
《管理办法》所称的“产后母婴服务机构”,是指为产褥期产妇及新生儿提供食宿等生活照料服务的各类机构。营利性产后母婴服务机构应当申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产后母婴护理服务”或“产后母婴护理”。
月子中心作为跨行业的新兴行业,涉及餐饮、住宿和护理等。《管理办法》明确,提供餐饮服务的产后母婴服务机构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的规定。提供自制餐饮服务的产后母婴服务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加工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设立透明式、开放式、视频监控式厨房或者参观通道等形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接受消费者监督。产后母婴服务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任何诊疗活动,擅自执业的,由卫生健康部门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
从业人员:考资格证,每年要健康体检
目前,月子中心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管理办法》提出,从事与母婴生活照料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倡从业者考取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或健康管理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广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产后母婴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上岗前须在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在岗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影响产妇、新生儿健康的疾病,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
同时,产后母婴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产妇及新生儿的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外泄,未经同意不得将产妇和新生儿的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对于侵害母婴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有权向妇联、消费者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和请求调解。
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签订服务合同
目前月子中心普遍收费动辄上万元甚至数万元,定价混乱,服务良莠不齐。《管理办法》规定,产后母婴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好收费公示。产后母婴服务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产后母婴服务机构应当与消费者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各方的基本信息、接收条件和入住程序、服务地点和设施、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标准和方式、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合同期限、纠纷的解决方式等。
另外,产后母婴服务场所发布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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