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十余年前,汕头市开始在中心城区北区实施大型货车交通管制措施,在部分道路(路段)禁止或者限制大型货车通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市公安局对汕头市原有大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优化,代拟了《汕头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从6月3日至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北区)大型货车24小时全天候禁止通行及轻、微型货车早、晚高峰期(7:00~9:00、17:00~19:00)限制通行的路段:跃进路、安平路(西堤路口~小公园)、韩江路、长平路(汕樟路口~泰山路口)、金砂路(汕樟路口~泰山路口)、韩堤路(八角亭~民族路口)、厦岭路、解放桥、金园路、汕樟路(金砂路口~外马路口)、嵩山路(中山东路口~珠池路口)、衡山路(中山东路口~珠池路口)、天山路(中山东路口~珠池路口)、华山路(中山东路~金砂路口)、公信路、龙眼路(金湖路~中山路)、金新路、金陵路、新陵路、饶平路、新兴路、博爱路、同益路、同平路、镇平路(同平路口~福平路口)、月眉路(八角亭~杏花桥)、利安路、金泰立交桥首层、中泰立交桥首层、黄山路(珠池路以南)、庐山路(珠池路以南)、黄河路(衡山路口~泰山路口)、海滨路(中山路口~龙眼路口、东厦路口~镇邦路口)、金环路(中山路口~海滨路口)、中山路(民族路口~东厦路口、龙眼路口~金环路口)、滨港路、外马路、大华路、天山北路(东厦路口~金新北路口)、金新北路(金凤路口~嵩山路口)、乐山路(汕樟路口~春江路口)、春江路(嵩山路口~天山路口)、珠峰北路(汕樟路口~汕汾路口)、凤凰山路(黄河路以北、练江路以南)、金环北路(汕樟路口~黄河路口)、公园路。
征求意见稿还设定金砂西路、杏花桥、杏花路、凤凰山路(黄河路口~练江路口)、东厦路(海滨路口~金凤路路口)、黄河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礐石大桥等46处为中心城区(北区)限制通行路段,在每天的不同时段分别禁止大型货车或轻、微型货车通行。
为方便大型货车过境行驶,征求意见稿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北区)大型货车过境行驶通道:礐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汕樟北路—泰山路—海湾大桥(在黄泰快速路全线通车后废止);礐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黄河快速通道—泰山路—海湾大桥(在黄泰快速路全线通车后启用)。
征求意见稿规定,大型货车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禁止通行路段或者限制通行路段(禁止通行时间内)行驶的,应当事先报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备案审查,并按交警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市政设施日常养护专业车,为城市管理提供道路洒水、清扫及生活垃圾转运等环卫车辆和园林绿化养护专用车等车辆,每天7:00~9:00、17:00~19:00禁止在中心城区道路通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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