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获悉,深圳对《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做出了修订,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增加“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方式,以后超时缴费不再面临双倍补缴了。
羊城晚报记者 李天军
原办法处罚过重引争议
记者采访获悉,出台修订版,是因为原《办法》对路边临时停车违停处罚过重与不合理,缴费方式单一,不够便民,部分规定不够清晰。
原《办法》规定停车费采取预先缴费方式,即停车位使用人停车后,10分钟内启动停车缴费流程,并根据预计停放时间先行缴纳停车费,在付费时间届满前,系统会提示停车位使用人续费。如停车位使用人超时停车且未提前续费的,须按照缴费标准的双倍补缴停车费。
原来的方式引起了社会较大的争议,部分市民认为“补缴和罚款并处”及“超时双倍补缴”过重,不甚合理。
未补缴费使用车位将受限
在充分研究基础上,有关部门对预先缴费方式进行了优化完善。
5月1日起,“宜停车”泊位不再将超时停放未补缴费用作为道路违停予以处罚,超时费用也无须按双倍补缴。《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停车位使用人在驶离停车位后,对于超时停车的费用,只需按收费标准补缴费用即可。如未补缴逾期费用,原手机缴费账户无法使用停车位。在使用人足额补缴费用前,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拒绝该使用人使用道路停车位,并按照规定将有关记录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宜停车今年新增32万用户
据了解,修订后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有2种缴费方式。原《办法》仅规定了路边临时停车预先缴费一种方式,本次修订增加了“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方式。停车位使用人选择“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在事先将手机缴费账户绑定信用卡后,停车时先启动缴费流程,并在车辆驶离停车位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提示缴纳停车费即可。
截至2018年4月23日,全市“宜停车”累计注册用户共244.9万人,其中今年新增注册用户约3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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