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胡蓉
6月5日,深圳住房制度改革“新政”正式出炉——《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新政的目标是: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并计划将住房分为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措施为:到2035年,深圳将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深圳的新政,可说是用一场深刻而长期的供给侧改革去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为深圳人实现“住有所居”提供一个稳定的预期。
深圳曾在中国房地产业市场化发展史上创下了很多历史第一,比如成立了全国首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了中国第一个商品房住宅、敲响了中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竞投第一槌……1998年,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后,深圳房地产业更是迅猛发展起来,深圳从边陲小镇变身为国际化都市,房地产业市场化功不可没。
但是,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市场化发展之路的不足之处也开始显现。当市场成为住房的绝对主力供给方时,众多不同类型的需求者挤入同一个市场,买得起的要买,买不起的咬着牙、加杠杆也要买。当房价开始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之后,房价上涨带来的涨预期又吸引更多人入市,而更多的人入市又进一步推动房价上涨。就这样,房价的高企不仅给市民的安居乐业带来了困难,也为深圳的人才引进和城市竞争力的提升带来了困扰。
当房地产的市场化发展难以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居住需求时,正是需要政府出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从供给侧提供多元化解决方案之时。其实,即使在市场经济非常发达的一些国际大都市,住房供给往往都是多轨并行,多策并举,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在香港,政府始终通过发展和完善公屋制度,积极发挥保障兜底作用。目前,香港约有近一半的人口住在公屋内,公屋成为庇护香港低收入人群的重要栖身之所。
前不久中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就是为了让房地产业向居住功能回归。目前深圳的住房市场同样存在着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和保障不充分的问题,因此,这场供给侧改革来得正是时候。
深圳的新政,正体现了对中央精神的领会与贯彻。首先是改变目前的供给现状,增加不同属性的住房供给,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意见提出: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40%左右;政策性支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40%左右;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20%左右。当市场商品房不再是供给主力,市民有其他渠道满足安居需求,购买商品房的需求就会下降,商品房价的上涨预期将因此而缓解。
其次是明确了干预与市场的界限。意见提出,政策性支持住房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此外,不同房型面向群体不同、租售方式并举等措施,都是为了使保障型住房分配到合适人群手中。这些措施清晰表明了政府的态度:政府提供保障,改善则依靠市场。
总而言之,深圳住房市场的供给侧改革,就是让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各展所长,为市民的安居需求,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心理预期和解决方案。期待深圳能为国家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探索和实践出一条有借鉴意义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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