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钊攀
6月12日,深圳市控烟办发布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结果显示,不少学校100米内就有烟草销售点,许多受访学生也表示自己在买烟时从未被拒绝。
仔细留意相关规定不难发现,对于商家销售烟草须履行的注意义务和提醒要求,《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早有这方面的规定。个别商家之所以无视相关规定,将销售点直抵学校,归根结底还是利益至上的心理在作祟。而父母也应当对孩子平日零花钱的使用有所了解。
还须引起注意的是,此次调查还暴露出制度性缺陷。比如《条例》对于烟草销售点距离学校的距离和对电子烟的监管尚处于空白状态。要想有规可依地对相关商家违规乃至违法行为进行精确打击,必须及时修订现有《条例》,用好兜底条款,将所有形式的烟草制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这也是阻挡尼古丁侵蚀校园的题中应有之义。
除了加强制度层面的设计,要想真正让香烟远离学生,逐步完善制度不可或缺,作为家校联动牵引方的学校和相关监管部门自然也重任在肩。学校要在平日加强对学生的控烟教育,监管部门则要增强执法力度,严厉处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商家。只有二者共同发力,用好润物细无声的教育之道和快刀斩乱麻的惩办之方,方能让尼古丁远离悠悠书香,让孩子远离烟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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