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聂朦) 昨日上午,龙岗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签订司法行政和司法审判合作框架协议,在全市率先开启司法行政与司法审判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模式。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符波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据了解,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旨在促进司法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拓展和延伸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的合作领域,更好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作用,共建全区性司法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均等普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根据框架协议内容,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合作方面,双方将共同建设诉调对接中心,建立纠纷化解递进机制,引导律师参与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在合作发挥和保障法律职业共同体作用方面,双方将建立业务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法官和律师业务沟通渠道,共建律师和法官良性互动机制;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双方将共同做好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审前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提高矫正实效。
符波表示,在当前中央、省、市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龙岗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签订司法行政与司法审判领域深度合作框架协议,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模式。龙岗区人民法院将积极作为、主动对接,和区司法局一起加快诉调对接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合作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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