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杨飘)区政府三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投入的资金有多少?新洲河的污染今年反复比较大的原因是什么?我区在垃圾分类处置中做了哪些工作?昨日,福田区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市、区人大代表齐聚福田会堂针对福田区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福田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环水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接受询问,并一一对问题进行解答。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8月,福田区成立执法检查组开展实施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此次专题询问。
会上,据福田区副区长朱伟华介绍,福田区2015年至2017年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分别达到24.5亿元、38.5亿元和40.7亿元,在整个资金保障方面较为超越。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新洲河污染反复与治理的问题,福田区环水局负责人介绍,新洲河的问题与早期建设有较大关系,反复主要在下雨的时候,近年来,大约花费了3.2亿元整治新洲河,下一步将继续联合市水务局,共同完善规划。此外,针对垃圾分类处置相关工作,福田区城管局负责人介绍,未来,小型处理设备将进入学校食堂等,督导方面,所有的小区要成立督导队伍,从志愿者、社工做起,由督导员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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