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飘)近日,记者从福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福田区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最高奖励10万元。
据悉,办法对举报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等16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视情予以奖励。办法规定,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证据材料与调查处理结果相符合的程度,给予2000~100000元的奖励。有特殊贡献的,视情提高奖励金额。同时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成果,可以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此外,办法提出,举报可采用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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