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马峦街道办事处开展再生资源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11家再生资源回收站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有回收站违规住人被查封,有回收站系危房经营,执法人员要求其10日内搬迁。
为吸取龙华区“11·7”再生资源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市、区领导指示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的排查、整治、执法及宣传工作,11月9日,马峦街道办事处开展再生资源联合执法行动。行动分为两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超同志、街道党工委委员黄雪英同志分别带队,街区发展办、安监办、消安委办、社区工作站、坪山派出所、石井派出所联合执法,重点对再生资源回收站安全生产隐患、违规住人、明火做饭、私拉电线、消防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行动共出动32人,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站共11家。检查发现,深圳市坪山新区鑫海泉再生资源回收站、景升再生资源回收站、易循环再生资源贸易有限公司存在打包机无安全防护装置等问题及隐患,我办现场共查封打包机5台;东力达回收站存在违规住人,消安委办现场对其进行查封;明兴和会生回收站系危房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其10日内搬迁。
采写:坪山通记者曾海城通讯员麦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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