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路道路工程涉及[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金沙地区]、[聚龙山地区]等法定图则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8年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聚龙路道路工程为城市主干道,全线约长8.155公里,红线宽65-110米,双向6车道,涉及[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金沙地区]、[聚龙山地区]、[田心田头地区]、[上洋地区]五个地区法定图则部分地块规划调整。其中[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10-20、DY04控制单元共2个地块;[金沙地区] 05-01、05-05共2个地块;[聚龙山地区]5-8、6-6、6-7、6-8、10-2、10-5、12-8共7个地块;[田心田头地区]04-08地块;[上洋地区]03-03、02-01共2个地块。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法定图则中与聚龙路道路工程用地范围存在重叠的14个地块范围和面积进行规划调整,将规划性质与用地功能不符的部分调整成城市道路用地。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2号
5.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盘龙路38号
6.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坪葵路271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2月21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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