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安全隐患整治现场。
《福田区出租屋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小册子。
2018年以来,福田区火灾“四项指数”同比大幅下降,火灾事故同比下降47.5%。这与福田区在出租屋安全治理模式上的率先探索密不可分。
针对全市乃至全国没有一部出租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福田区对标“四个走在最前列”,勇于担当,在社会治理法治化改革上主动作为,率先突破,出台《福田区出租屋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系统全面地明确了出租屋安全主体的责任,为全区出租屋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经过近一年的施行,在宣传培训、执法排查的强力推动下,出租屋各方主体充分履责履职,追责体系全面覆盖,管理效能充分释放。
福田区委书记吕玉印表示,落实出租屋业主责任,就是强化出租屋安全工作源头管理。我们要在出租屋安全管理治理上全力当好“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最前列的先锋领跑者,要率先突破、做得更好。
“加强出租屋管理,强化业主责任是根本之策。要加强宣传,严格执法,确保落实。”福田区区长高圣元指出。
福田区委常委、副区长黄伟说,《办法》以法律作为武器,破解了出租屋业主责任长期缺位这一痛点和难点。
改革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出租屋安全隐患是城市的“顽疾”,也暴露出租屋管理主体责任薄弱。福田区地处深圳中心,全区出租屋48.06万套,租住人口95.14万人。由于出租屋业主及承租人等责任主体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加之部分城中村房屋密集、街巷狭窄,各类社会问题丛生。火灾隐患问题时有发生,如去年的“3·19”上沙东村、“7·22”上步向东围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与出租屋安全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多达40余部,作为普通出租人、承租人来讲,很难全面熟知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旦不小心踩了法律红线,往往追悔莫及。对于职能部门来说,出租屋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城乡规划、市场监管及流动人口等多个部门的管理职责,由于法规条文分散,很难形成出租屋安全治理的合力,亟须出台一部专门针对出租屋安全管理的法规文件,真正构建起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晰的出租屋安全管理模式。
福田区领导黄伟、段廷杰主持,福田区租赁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谨细致的研讨,同时吸收一线城市先进经验,最终形成《办法》。
该《办法》聚焦问题导向,以“实现出租屋安全法规从分散到集中,从宏观到细化,从抽象到具体,从原则到操作”为理念,用法治思维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创新,构建出租屋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精准化水平。《办法》依据与出租屋安全责任相关的4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通过集中归纳,具体细化,把各方主体责任挺在前面,晒在阳光下。
落实
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两手硬
出租屋主体是指出租屋的产权人、物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具体包括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和管理人。他们在出租屋管理链条中处于基础性、源头性、日常性的责任地位。但较长时间以来,由于政府法规多而分散,部门管理职能不清,出租主体法治意识不足,重收益轻管理,致使出租屋主体责任碎片化和隐形化。而行政部门单纯依靠行政监管,依赖突击式执法,很难形成常态化、可持续、全过程的监管效能。
强主体即是强基础,强责任即是强安全。福田区以《办法》为依据,强化出租屋责任主体的法规意识和守法意识,提升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能力。为预防和减少出租屋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提高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福田区租赁局邀请法律专家,在辖区内15个城中村进行了《办法》的法规宣讲,并开展了上门派发宣传材料,播放动漫宣传片等广泛的社会宣传。
以责任倒查强化责任链条,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两手硬。福田区以执法监管为抓手,全区各职能部门、街道大力实施《福田区出租屋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办法》,督促安全主体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积极开展联动执法。《办法》实施至今,全区各职能部门、街道共开展检查5.65万次,排查场所22.19万处。通过执法发现一般安全问题5203宗、治安问题849宗、消防安全问题9763宗、用电用气安全问题5299宗、房屋及电梯安全问题798宗。
深化
构建主体责任为先导的责任链条
《办法》深入落实,带来了主体责任意识的大提升。如城中村业主当甩手房东的少了,负安全责任的多了;城中村租户疏于管理的少了,自查自纠的多了;对于小区管理部门,情况不明的少了,上门检查督促的多了。
很多业主表示,以前当甩手房东,对承租人信息不查验,对租住后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不闻不问。现在不同了,主体责任要当第一责任人,出了问题要吃罚单,出了严重安全事故甚至要坐班房。
《办法》的出台倒逼租赁合同双方提高主体责任,利益关系转化为责任关系。同时行政监管、专业管理也充分履职履责,构建起主体责任为先导,监管责任为驱动,法律责任为基础的治理责任链条。
《办法》实施后,各出租屋责任主体对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排查的认可度和配合度均有提高。今年以来,福田区实现人口信息采集率不低于97%、未注销率不高于3%,居住登记主动申报率不低于95%,入所人员案前登记率不低于80%,居住登记案件万人处罚率继续全市领先。
强化主体责任,筑牢安全根基。今年上半年,福田区火灾“四项指数”同比大幅下降:共发生火灾84起,同比下降47.5%;死亡0人,比去年减少3人;受伤0人,比去年减少3人;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同比下降79.5%,出租屋安全治理朝着长效化可持续方向发展。
本版文图 马小晗 黄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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