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张怀艳)15日,在国家生态环保部举行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表彰活动,坪山区成功获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全国共有45个市县在本批次表彰中获授称号,其中广东省有5个,坪山区是其中之一。
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坪山区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以实施“美丽坪山建设工程”为路径,以“走在最前列、勇当尖兵”为标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努力为市委提出的“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作贡献。
获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是对坪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勉励,下一步坪山区还将再接再厉按照生态环境部“充分发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典型引领作用”的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发扬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全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各项任务,全方位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打造与深圳东部中心相匹配的“美丽坪山”,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坪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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