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陆洋 通讯员 刘明)1月4日,南山区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一名4岁男童在斑马线上被一辆出租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而出租车驾驶人李某哲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被刑事拘留。
据悉,4日上午11时13分许,司机李某哲驾驶粤B号牌蓝色小型客车(出租车)接到一名乘客前往南山区南新路,当沿南山区南商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龙城路交会处左转弯时,将一名当时正与其外婆通过斑马线的4岁男童张某撞倒并碾轧,导致男童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了解到,李某哲事后在交警讯问中表示,当时刚好有乘客在自己的出租车上,由于找不到路所以一直在听乘客的导航,转弯后感觉轧到了什么,随后就听到了哭叫声,他赶紧下车查看,才发现已经轧到了一名男童。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经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以及监控视频证实,李某哲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同时,在此次事故调查中,肇事者李某哲也表示,事发当天,其从早上6时40分开始驾车,直至事发一刻,全程未休息。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调查中,李某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将面临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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