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包力通讯员杨燕霞)在行驶的公交车辆上与司机发生冲突,拉拽司机、抢夺方向盘等行为会导致车辆失控,危害公众安全。昨日,记者从南山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办理了一起乘客拉拽公交司机的案件。
2019年1月16日晚,吕某参加完公司年会,期间喝了点小酒,他乘坐392路公交车从石岩前往松坪山站。当公交车行驶到松坪山公交站台后,司机看车上没人起身下车,就未打开车门,只作了短暂停靠后便驶离站台,吕某没能在站台下车,便上前找司机理论,还拨打了公交车上的投诉电话对司机进行投诉。当公交车行驶至下一个公交站时,司机开启了车辆后门,吕某走向后门准备下车,这时车门刚好关闭,吕某认为司机是故意的,就更加生气了,要求司机马上开门让其下车,遭到了司机的拒绝。
当司机驾驶公交车驶离公交站台的时候,心生恼怒的吕某用力拉拽司机的衣领,导致车辆失控撞向人行马路花坛,致使车辆受损,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事故发后,司机立即拨打110报警,随后警方将吕某带回了派出所。目前,吕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南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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