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壹百丽理发店(万丰霞 身份证号:421023199006070427):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3日在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南源新村78栋一楼存在擅自经营理发的违法行为。我局拟对你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一万九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深龙华卫公罚告〔2018〕11-188号)。
截至目前,因我局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龙华卫公罚告〔2018〕11-1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你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与我局联系,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和是否要求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华清大道325号三楼
●联系人:刘诚
●电 话:0755-28032121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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