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郭起、通讯员陈科报道:短租公寓一天,转手租给别人,却收了租客三个月租金,一男子张某以为可以躲过“三日之约”,殊不知龙华警方接案后仅用三小时便将其抓获,与租客的三日见面约定在派出所实现了。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审讯,龙华警方掌握到了张某整个诈骗过程的三个步骤。如何寻找诈骗对象?张某十分“聪明”地用起了互联网租房平台。他在某租房平台的求租帖里寻找目标,紧接着发布非常符合需求的房源信息,并留下电话号码,等待目标“上钩”。租户看到信息后,与张某取得联系,约定了看房时间。张某的“诈骗”计划第一步——“找租户”成功。
3月25日中午,张某找到龙华某公寓房屋中介,自称要租公寓。房屋中介热情地接待张某,张某怀着自己的小心思,把楼层矮的、离物业近的房源统统否定。来到23楼某单位时,张某觉得满意,便称自己身上没带钱,先拿房卡回头补交房费。经过张某的软磨硬泡,房屋中介答应先付一天租金,并把房卡给了张某。张某的“诈骗”计划第二步——“骗房卡”成功。
当晚,租户冯某兴致勃勃地上门,以为自己找到了性价比高的公寓。张某也热情接待,沟通过程中不断“伪装”自己要搬离公寓的无奈。冯某一步步入套,用三个月租金换取了张某“骗”来的房卡。冯某要求签租房合同,张某便立下了“三日之约”。
第三天,3月27日,冯某如约来到公寓,用房卡无法开门,也无法联系上张某。冯某感觉情况不对,找到公寓管理处,得知该公寓以一日短期租给一男子,该男子也没来续租和还房卡。意识到被骗,冯某马上报警。
当天20时许,上塘派出所接到冯某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经走访房屋中介、管理处后,民警细致排查出嫌疑人张某的真实身份及住所。然后立即带队赶到某出租屋,将正悠闲躺在床上玩手机的张某抓获,此时,距离冯某报案仅过去三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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