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法定图则01-12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申请调整地块为坪山区[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法定图则01-12地块,位于规划老坑路与丹坑路交汇处东北角,用地面积20167平方米,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3.2。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01-12地块细分为01-12-1和01-12-2地块,其中01-12-1地块用地面积15622平方米,用地性质保持二类居住用地不变,容积率调整为5.0,同时配建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730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公共停车场(120个);
(二)01-12-2地块用地面积4545平方米,用地性质和容积率保持不变(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2)。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盘龙路38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5月4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28297864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19年4月5日
新闻推荐
晶报讯(记者陈碧霞)4月3日上午,大鹏新区管委会和坪山区政府在坪山区签署了“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