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约谈会现场。
深圳华侨城天鹅湖花园环境优美如诗,在小区一、二期相邻的地方有一片静谧的湖泊,居民们都叫它“天鹅湖”。这里空气清新、鸟语花香,深受居民的喜爱。但没想到有一天,湖水会泛着油光,漂着垃圾,散发着令人不舒服的味道,让人避而远之(见大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晶报记者 李婷菊/文、图
“天鹅湖”遭污染,谁之过?
自2018年1月以来,12345市长专线陆续接到市民投诉,反映位于南山区沙河街道天鹅湖花园小区的“天鹅湖”被污染的问题。截至2019年1月,共收到此项投诉25件。据此,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始对“天鹅湖”污染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于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可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经过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的多次走访调查发现,面积约有2万平方米的“天鹅湖”由华侨城集团负责管理和使用。华侨城集团将“天鹅湖”日常管理职责交由天鹅湖花园管理服务中心代为履行,该服务中心接到住户投诉后对湖面进行了清理,但因污染源头无法查明,只好将情况反映给了南山区水务局。
原来,“天鹅湖”是一个主要由雨水汇聚而成的自然湖泊,不具备排污功能,存在多种被污染的原因。区水务局虽然对违法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将湖泊上游存在的问题反映上报,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天鹅湖”的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调查发现,“天鹅湖”被污染一是上游深云村管网陈旧,雨污混流,这是根本原因;二是周边建筑工地铺设沥青后,冲洗到雨水管网导致的面源污染;三是偷排淤泥渣土粪渣导致的污染。
检察院出手 约谈各方沟通
为有效推动环境污染综合治理,4月2日下午,南山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华侨城天鹅湖”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约谈会。
南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魏春元表示,防污治污是项系统工程,单靠水务部门一家难以做到尽善尽美,需要多部门配合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不是你错我对,而是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
天鹅湖花园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天鹅湖小区业主代表表示,“天鹅湖”污染问题长期存在,雨后、清晨污染情况最为明显,极大地影响了周边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希望借助政府职能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力量,早日恢复“天鹅湖”的自然生态环境。
在会上,南山水务局和水务集团南山分公司代表表示,将制定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解决方案,采取雨污分流、疏清管网、建立联动机制等措施,解决“天鹅湖”污染问题。
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部长刘汉俊认为,这次约谈会突出问题导向,所提意见准确、全面、可行。2019年是深圳城市质量提升年,又是深圳水污染治理决战年,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汇聚社会各界力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改善。
此事也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关注。与会的人大代表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排查污染源头,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治理效率。并赞扬了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公共利益的做法,相信"天鹅湖"污染问题一定能得到切实解决。
问题不能解决 将发起正式诉讼
南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爱军表示,“天鹅湖”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约谈会的召开,是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解决治污难题的充分体现,也是践行“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的司法最佳状态”理念,破解公益诉讼难题的充分体现。本次会议名为“约谈”,实为搭建沟通平台,通过与行政机关、相关单位的面对面“对话”减少“对抗”,推动各方达成共识。会后,检察院还将密切关注“天鹅湖”污染问题的后续情况,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工作,切实担当起公共利益代表的责任,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履职。
据悉,此次约谈会是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已经属于公益诉讼工作的一部分。如果污染问题得到解决,检察机关将不会发起正式的诉讼;如果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检察机关将继续寻找污染源头,对相应的污染源单位和怠于履职的执法单位发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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