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秦绮蔚)“我们想捐赠40万元,唯一的要求是不留名。”日前,深圳市慈善会接到了一个温暖的电话,一名女士在电话里如是说。根据捐赠者的意愿,这笔善款定向用于资助被誉为“雪中送炭救命钱”的来深建设者关爱基金。
深圳市慈善会的工作人员邹小姐回忆说,这名女士来电表示,她受人之托想捐出40万元,询问有哪些品牌项目。当得知“来深建设者关爱基金”专项用于救助因病致贫返贫的来深建设者群体时,她很感兴趣,称自己刚刚经历过家人重病初愈,对这个群体的困难感同身受。她同时强调,捐赠人不愿意留名,只要求善款能实实在在帮到人。两日后,深圳市慈善会的账户上如数收到了这笔40万元的善款。在其开具的票据上,“捐赠人”被要求标注为“爱心人士”。
“类似这样捐赠却不愿留名的爱心人士,此前也偶有出现。根据《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慈善组织必须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做好保密工作。”深圳市慈善会工作人员表示,“但我们由衷地感谢他们每一分钱的善款和每一份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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