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徐峰)今年小学入学年龄是否有新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何新要求?小一、初一招生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4月12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了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媒体通气会,详细解读了深圳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据介绍,深圳市于4月11日出台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与去年相比,今年招生工作更严格、更规范、更细化、更具体。
小学入学年龄暂无调整
文件显示,深圳市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没有调整,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省教育厅在《2019年广东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问答》中强调:目前广东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然维持现有政策不变,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民办学校招生禁止面试面谈
今年,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同时,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符合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享受义务教育学位补贴),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
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处长姚平表示,为保障民办学校学位得到合理充分使用,今年要求通过民办普高申请的学生须在录取后一周内到校报到注册。
杜绝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今年,深圳将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
市教育局将全面监控中考报名人数与上一学年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人数的变化,重点查处差额较大的区和学校,杜绝以“强行分流”的做法,剥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排以区为主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今年起,安排以区为主,市属特殊教育学校要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高中阶段教育。
市教育局基础教务处处长姚一勤表示,今年,将减少市属学校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的小一、初一招生,本着就近入学,父母给予孩子更多陪伴上的考量,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排以区为主。
有效住房证明是安排学位重要依据
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要求,今年,继续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需符合“两个满1年”条件,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文件显示,有效的住房证明不是入学必备条件,教育部门不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核验,但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房东和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明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通气会上,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是中央和国家的工作部署,到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是国家既定的工作目标。
对此,深圳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的要求,继续压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规模,缩减特长生招生计划,至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此外,通气会现场,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还就备受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就深圳外国语学校东海附属小学是否由民办转为公办一事指出,市教育局经研究决定,仍确定其继续保持民办学校体制。针对部分民办学校学费上调一事,市教育局也给出回应,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费由相关部门定价,教育部门进行核价,民办学校高中阶段学费则是根据市场定价。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大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中旬:招生宣传;
●4月下旬:学位申请;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下旬:小一学位安排;
●7月上旬:公布小一、初一新生名单。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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