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环境园项目用地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有条件建设区”及“限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我局编制光明环境园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及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现按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光明环境园用地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用地面积4.1626公顷,其中0.7252公顷位于有条件建设区、0.0370公顷位于限制建设区,本方案包括:
(一)光明环境园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1.调入地块。方案涉及调入地块3个,面积0.7252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现状为园地和林地,实地未开发建设。
2.调出地块。方案涉及调出地块1个,位于凤凰街道塘家社区,总面积0.7252公顷。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法定规划功能为公园绿地,实地为果园,未开发建设。
(二)光明环境园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
1.调入地块。方案涉及调入地块2个,面积0.0370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全部位于限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现状为空地,实地未开发建设。
2.调出地块。方案涉及调出地块1个,位于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总面积0.0370公顷。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法定规划功能为道路用地,实地为建成道路。
在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中,该项目的调入、调出地块面积相等,在光明区范围实现等面积置换调整,不影响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指标的实现。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7个自然日(2019.4.16-2019.4.2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鉴于《总体规划图》较大,报纸公示不含附件),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 http:// 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 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 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2.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联系人:王彩月
联系电话:23466371,15602996588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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