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的X光检查显示王老太骨折。南都记者颜鹏摄
60岁的王老太因右髌骨骨折在医院接受了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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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2月20日,在福州市委工作会议上,习近平第一次向全市干部明确提出
100分-80分红榜
79分-60分浅灰榜
59分-41分深灰榜
40分-0分黑榜
被点名单位:
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
司运营总部
60分
及格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事发第3天后乘客要求地铁还原当时情况,地铁11号线后海站人员马上配合调取视频,过了两天再主动联系乘客。对记者采访回应也较迅速。
处理进度:13分
理由:地铁方面称监控视频无法确认有无受伤,但也承认客流较多,镜头较远,无法看清。
处理效果:10分
理由:乘客赖先生要求地铁方面表态,目前地铁方面还未给出明确答复,表示会与赖先生进一步协商,依法依规处理。目前双方分歧较大。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
17分
事件中地铁对乘客较为配合,对媒体采访反应也比较迅速。近年来各地不时有乘客在车上或站内受伤向地铁索赔的事件,多数通过诉讼途径进行,不同情形下的责任追究多有先例。本次事件即使目前还没有定论,地铁方面仍然可积极采取措施,比如事发处视频看不清,摄像头的安装有无到位、需不需要调整。事发当天是节假日,客流较大,现场有无加强疏导和安全防卫措施、增加安全引导人及时引导上下车的秩序等等。
4月10日,60岁的王老太因右髌骨骨折在医院接受了手术。王老太的儿子赖先生称,母亲在深圳地铁11号线后海站下车时被挤,右腿碰到车门导致骨折,深圳地铁一直没表态。
对此,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回应,视频显示,当时列车开关门作业正常,并未发现其母亲受伤,且赖先生一家人从下车到出站期间也没有明显异常。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将根据再次核查监控录像的结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赖先生进一步协商后续事宜。
乘客讲述:
中午乘地铁被撞
午饭后查出骨折
4月5日,赖先生一家趁着清明假期到深圳湾游玩。赖先生说,当时深圳地铁11号线上的人非常多,11时40分左右列车到达后海站。“下车的时候好多人往前挤,我母亲的右腿碰到了车厢门。”赖先生说。
王老太也告诉南都记者,下车时她只感到被人群往外推,随后觉得右腿撞到车门。当时查看了一下,只发现有点红,因此没太注意。但没想到越走越疼,之后就根本无法行动了。
赖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在走出地铁站大概100米左右,其母亲就疼得走不动路。为此,他们一家人还在路边的椅子上休息了一下,并去药店买了外用药物,然后去吃午饭。“吃完饭之后我母亲就站不起来了,去上厕所都是扶着去的。”随后,赖先生就把母亲送到了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
赖先生向南都记者提供了一份来自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医学影像科X光诊断报告书。报告书显示,赖先生的母亲王老太右髌骨骨折。为了方便照顾,当天,赖先生将母亲转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4月10日上午,王老太接受了手术,目前还在康复过程中。
深圳地铁:
事发两日后收到投诉
配合乘客了解情况
赖先生事后找到了深圳地铁11号线后海站工作人员,并查看了相关视频监控。赖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从监控视频无法看到母亲的受伤过程,但查看站厅的监控,可以看到出站的时候“明显腿有问题”。
“过了那么多天,地铁那边没有人跟进这件事情。前几天地铁运营总部有工作人员打电话说安排人跟进,但现在也没专人跟我联系。”赖先生表示,其母亲是在地铁内受伤的,地铁方面应负有一定的责任,但迄今无人出来表态。
4月10日,深圳地铁运营总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4月5日当天赖先生与家人并没有向车站反映受伤一事,4月7日才向11号线后海站投诉,要求了解具体原因。
深圳地铁运营总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南都称,车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提供了监控录像。视频显示,当时列车开关门作业正常,并未发现其母亲受伤,且赖先生一家人从下车到出站期间也没有明显异常。随后赖先生自行离去,并未提出任何赔偿诉求。4月10日,车站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乘客时,乘客表示已花医药费4万多,要求地铁表态。
“我司在此事处置过程中,车站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客服热线主动告知处置流程和车站电话,因此并不存在地铁人员不回应、无音讯的情况。”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在回复中称,目前,该公司将根据再次核查监控录像的结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赖先生进一步协商后续事宜。
两大焦点
乘客是否在地铁内被挤骨折?
关于赖先生母亲在何处受伤,目前赖先生和深圳地铁运营总部方面有不同的看法。赖先生表示,其母亲就是在出地铁时被挤,右腿碰到车厢门而导致骨折。深圳地铁运营总部方面则表示,当时列车开关门作业正常,并未发现其母亲受伤,且赖先生一家人从下车到出站期间也没有明显异常。因此无法确定赖先生的母亲在何处受伤。
4月11日,在深圳地铁11号线后海站,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展示了相关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王女士出地铁车厢后一直独立行走,其出站时可以看到走路姿势些微不自然,但无法判断是否因腿伤影响。地铁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下车时人较多,加上镜头较远,无法看清下车时的情形,故没有向南都记者提供该段视频。
乘客挤地铁受伤,运营方是否担责?
赖先生坚称,其母亲就是在下地铁时被挤造成骨折,深圳地铁方面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我们正常买票乘车,你就应该保障我们的安全。”赖先生表示,下一步,他或将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母亲的正常权益。
那么,假若能够证明赖先生母亲在下地铁时被挤骨折,深圳地铁是否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博恩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推乘客致骨折的侵权人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乘客购买车票,地铁运营公司向乘客提供客运服务,双方建立客运服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客运服务合同建立后,合同双方应遵守约定,地铁公司具有相应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铁站内应该张贴乘客须知和设置站内导流栏、站台缓冲柱及站台上有工作人员维持安全秩序等,否则地铁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南都跟办:记者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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