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张建国)“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的幌子,行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之实,甚至部分“套路贷”发展到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因其具备“民间经济纠纷”的表象,一度造成执法单位难介入、群众难举证难维权的局面。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深入分析“两贷”之间法律界定区分,举办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质效,还民间经济往来一个清朗健康的环境。
“套路贷”假扮纠纷避打击
近年来,龙岗区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剧增,已成为该院第二大案件类型。为集中专业力量处理此类案件,龙岗法院于2019年初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全部归由行政(速裁)庭集中审理,截至4月15日,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1049宗。速裁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案件存在“套路贷”的嫌疑,当法官进一步甄别时却面临难以界定的困难。
今年3月25日,该院刑事审判庭对所受理的首宗“套路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共有11人,被公诉机关指控为分别或同时构成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多项罪名,属于“扫黑除恶”工作范畴。“套路贷”穿上“民间借贷纠纷”的合法外衣,无疑给刑事办案单位侦办和刑事审判单位判案工作带来很多困扰,如何剥掉这层伪装,让“套路贷”现出原形,还当事人一个公正,成为龙岗法院面临的紧迫挑战。
办培训厘清要点巧甄别
为应对这一新的挑战,更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龙岗法院近日举办专题培训,就民间借贷与“套路贷”的界定问题进行深入解析。
在龙岗法院院领导的主持下,由该院刑庭庭长、副庭长就民间借贷与“套路贷”两类案件的界定等问题,从双方交易的目的方式、发生违约的具体情形和应对态度、纠纷导致的后果等多个方面进行区分。两位庭长特别着重就法律对“套路贷”的相关规定,中央、两高两办、省市对“扫黑除恶”的相关指导意见以及深圳市的相关工作指引要点,民间借贷案件涉嫌“套路贷”的具体甄别方法,“套路贷”案件在刑事审判中可能涉及的罪名等,向行政(速裁)庭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具体分析,进一步厘清了民间借贷与“套路贷”案件在审判实务上的“刑民”界限。
在培训中,龙岗法院的法官们结合今年首季度集中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实践经验,深入讨论、交流分享,显著提升了甄别“两贷”案件的能力。
新闻推荐
连续4年承办深创赛国际赛总决赛,落户项目一半在龙岗 龙岗持续打造海内外创新人才集聚高地
嘉宾与总决赛获奖选手合影。4月15日,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在深圳落幕。大会期间,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第三届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