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赵东眉 通讯员 喻甫伦)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全面推动龙华区民治街道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工作,日前,民治街道分别在民治公园、牛栏前村文化广场和上芬社区工作站连续举办三期“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法规宣传活动。
据介绍,《处理办法》适用于产业类历史违建和公配类历史违建的安全纳管、处理确认、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产业类历史违建,包括生产经营性和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公配类历史违建,是指实际用于非商业性文教体卫、行政办公及社区服务等非营利性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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