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调整前情况
规划调整后情况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前)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后)
为落实龙岗区打通“断头路”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加快长江埔路南延段新建工程建设,打通道路微循环,提升整个片区的交通出行品质,现拟对[荷康地区]法定图则04-04、04-05、04-06、04-07、04-08地块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康地区]法定图则,涉及04-04、04-05、04-06、04-07、04-08共5个地块,其中04-04用地面积25667平方米,现状为工业厂房;04-05用地面积24963平方米,现状为简易厂房和园山街道扣车场;04-06用地面积500平方米,现状为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站占用部分道路用地;04-07用地面积5402平方米,现状为砖结构简易厂房;04-08用地面积22353平方米,现状为工业厂房。
二、规划情况
经核《深圳市龙岗104-10号片区 [荷康地区]法定图则》,04-04地块,用地面积2566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备注为现状保留;04-05地块,用地面积2496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2,配套设施项目为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04-06地块,用地面积5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配套设施项目为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休息站、公共厕所;04-07地块,用地面积540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04-08地块,用地面积223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备注为现状保留。
三、规划调整内容
04-04地块范围线进行调整,部分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调整后04-04用地性质仍然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由25667平方米调整为25649平方米;
04-05地块范围线和容积率进行调整,部分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道路另一侧用地就近划入04-06、04-07地块,调整后04-05用地性质仍然为三类居住用地(R3),用地面积由24963平方米调整为22409平方米,容积率由2.2调整为2.45,配套设施项目为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04-06地块范围线进行调整,增加部分来源自原道路用地和04-05地块三类居住用地,调整后04-06用地性质仍然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由500平方米调整为949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为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休息站、公共厕所;
04-07地块范围线进行调整,增加部分来源自原道路用地和04-05地块三类居住用地,调整后04-07用地性质仍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由5402平方米调整为7254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04-08地块范围线进行调整,增加部分来源自原道路用地,调整后04-08用地性质仍然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由22353平方米调整为22440平方米。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288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长金路以南,荷康路以北。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19年5月5日起至2019年6月3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荷康地区]法定图则04-04、04-05、04-06、04-07、04-08地块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28917166
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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