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侨报融媒记者 尹萌)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一行走访龙岗,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征求立法意见座谈会,听取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锦科出席会议。
今年,深圳市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要求,积极开展意见征求工作,共收集来自11个街道、33个社区、18家物管公司、40余名居民代表及20余名人大代表的意见200余条,并认真分析梳理形成37条建议。这些建议立足实际,内容扎实,理由明晰,可操作性较强,旨在增强《规定(草案)》的立法协调性、科学性、实操性。
座谈会上,龙岗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也提出了许多好建议。他们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调研情况,就如何明确权责、如何实施撤桶、如何开展督导等问题展开热议,贡献了不少接地气的好点子。
市人大常委会对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为完善《规定(草案)》付出的努力表示高度认可,并表示将认真研究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让《规定(草案)》更加贴合实际,从而更好地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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