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谢敏)5月26日凌晨2时许,盐田分局接一男子报警称:他在经过辖区某酒店门口时,闻到有白粉的味道,并看到有三名男子正在吸白粉。接报后,盐田派出所迅速出警至现场,对报警所指的酒店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异样。
随后民警找到报警人蒋某,蒋某坚称看到酒店有人吸毒,但民警要求其进行指认时,蒋某表现出焦急和恐惧,身体抖动不停,在酒店服务员的补充说明下,以及民警的追问下,结果让民警大跌眼镜。蒋某交代自己因为未携带身份证开房遭拒绝后,心生恨意动起了歪脑筋,谎报有人在酒店吸毒进行报复。
经过民警调查取证,对于谎报警情的蒋某处以治安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盐田警方提醒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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