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李果)由深圳市住建局起草的《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将于6月6日前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将通过增加供应、规范租赁行为、强化产业监管等举措,来稳定产业用房租赁价格,以减轻实体企业运营成本。并从规划统筹、行业规范、产业监管、价格指导、平台建设、专项整治、统筹协调等方面提出了“七个加强”、23条具体措施。
将鼓励各区采取异地置换、产权入股等手段
促进老旧工业区连片升级、功能优化。未来三年,全市完成不少于5个、单个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公顷的工业区集中片区的连片升级改造,建设高标准产业空间。
推进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供应力度
至2020年,全市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全市新增建设筹集创新型产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万平方米。
实施产业用房租赁公示制度
对外出租的工业区应当在工业区显著位置竖立租赁公示牌,明确本工业区的准入产业类型、最低租赁期限、租金指导价格等。
产业用房原则上不得出租给个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未经备案的专业化运营机构。
深圳市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租金跟踪调查,建立健全租金调查体系和租金指数系统,根据市场租金水平、产业布局规划和产业用房所处位置、配套条件等因素,编制全市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每年予以更新并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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