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关缉公告字〔2019〕0106号
庄初远:
我关于2019年5月27日作出了圳关缉决字〔2019〕05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你作出没收涉案货物的行政处罚。该《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于2019年6月3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日
新闻推荐
深圳海关助企业“既快又好” 享受原产地证书政策红利
深圳晚报讯(记者李超通讯员别丽芳马筱玉)近日,记者从深圳海关了解到,今年1月至4月,该关为深圳关区出口企业签发自贸协定优惠原...
病房里这幕“美梦成真”太暖了 4岁病重女孩收到深圳消防队员送来的“迷你消防头盔”,“圆”了成为消防员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