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宇婷)6月10日,深圳市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到场监督。
据介绍,2018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信隆公司存在违法排污现象,对流域地表水、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均造成了污染。受污染的土壤土方总量为8754.48立方米,受到污染的地下水总面积为2621.35平方米。根据市场价值法核算,该案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在935万元以上。
信隆公司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目前已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评审。
此外,信隆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所签署的协议要求,修复本次事件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并在协议签订后15日内,支付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政策咨询服务、勘探采样、评估鉴定等费用。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督促信隆公司履行赔偿协议确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加快受损生态环境修复进程,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新闻推荐
■深圳特区报记者吴凡周雨萌中国5G商用牌照近日发放,吹响了5G通信产业链提速的号角。记者近日采访获悉,5G产业链的基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