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通车、交付未满5年,或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未满3年,或横破挖掘双向六车道以上主干道,原则上不予占道挖掘许可。6月1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指出,市交通运输局将编制年度道路挖掘计划,尽量将相同施工路段的工程项目在同一时段内集中施工、修复,尽量减少反复开挖。
《管理办法》指出,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市本级(区级)涉路工程项目的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根据现状编制年度道路挖掘计划,在保证施工期间必要通行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将相同施工路段的工程项目统一安排在同一时段内集中进场施工,施工完成后统一进行路面修复,尽量减少反复开挖。
《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单位未按年度计划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许可,或按年度挖掘计划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后未按期实施的,须将情况说明向社会公示并报工程所在地辖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对虚报、瞒报道路挖掘计划或取得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施工的工程建设单位,在诚信管理体系中进行记录。
对于未列入年度道路挖掘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竣工通车、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未满3年的;横破挖掘双向六车道以上主干道的;在已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道路上敷设同类管线或已建多功能杆的道路上设置同类杆件的;所提交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因违反本办法或者有关占用挖掘道路及管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查处仍未整改完毕、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被纳入诚信管理负面清单的等情形的,不予许可占用挖掘道路申请。
另外,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道路挖掘年度计划做出一次调整,并向社会公示调整计划和原因。即日起至7月11日,市民可将意见发送至miaop@jtys.sz.gov.cn或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何柳)
新闻推荐
6月1日,为期两天的香蜜公园第二届儿童创客节火热开场,本次活动以“趣味创客,自然科学”为主题,集趣味性、互动性和体验性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