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小慧)6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率《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第一工作组到南山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他强调,要持续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加快推动深圳科技创新发展,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副市长王立新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骆文智一行先后来到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实地考察参观并体验科技创新产品,深入了解深圳市科研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情况。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南山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作了有关情况汇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代表作了发言,部分在深省、市、区人大代表就如何引进高端人才、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提升重大创新载体平台建设水平等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自2008年实施以来对激发深圳科技创新活力起到重要作用。以南山区为例,数据显示,南山区本地生产总值从2008年的1680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5018亿元,专利申请量从11619件增长到60843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2009年的366家增长到3579家。本地生产总值2016年以来连续3年跨千亿级台阶,稳居全省区(县)第一。2018年南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0%。
骆文智充分肯定《条例》对促进深圳市科技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他表示,要持续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助推深圳加快国际创新中心城市建设;要落实好各项政府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要加大基础研究力度,积极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可持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要完善自主创新体系,着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力度;要加强科技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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