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南山大道撞人案视频回放
晶报讯(记者 吴欣)深圳市人民检察院7月23日通报:备受社会关注的“5·16”南山大道撞人案,有了新进展。7月22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该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目前,该院正在审查起诉之中。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同时表示,在依法公正处理该案的同时,该院会持续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注,接受社会监督。
5月16日19时15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楠驾驶车牌号为粤BJ8Q62沃尔沃小型越野客车,沿南山区南山大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至创业路口时,驾驶车辆向登良路口加速直行。以每小时64公里的车速行驶了450余米(该路段限速每小时60公里),撞向路口南侧路中间安全岛等候信号灯通行的人群后,又与相对方向静止等候信号灯通行的两辆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等严重后果。
5月2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曾就此案发布通报称:案发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及时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监督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楠于2017年10月19日留学期间取得美国驾驶执照,回国后,刘某楠于2018年5月9日申领了国内的驾驶证。2018年12月,刘某楠被两家医院确诊患有癫痫。在明知其患有严重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刘某楠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没有主动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自己的驾驶证,并多次违反规定驾驶车辆。5月16日案发后,在刘某楠随身物品及驾驶的机动车内,均查获治疗癫痫的药品,经调查,事故原因排除酒驾、毒驾及车辆安全问题。
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楠的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造成了严重后果,依法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符合逮捕条件,因而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新闻推荐
深圳晚报讯(记者曾贤平通讯员张瀚)近日,南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深圳人才公园求贤阁牵头组织召开南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