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后海校区北校区T204-0140宗地位于深南大道与南海大道交汇处东南角,用地面积为1076280.34平方米,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6-0040号),深圳大学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总用地面积:由1076280.11平方米调整为1076280.3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由1076280.11平方米调整为1076280.34平方米。
(二)建筑容积率:由≤0.68调整为≤0.69。
(三)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727977平方米调整为747302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已建成492434平方米,已批未建156397平方米(其中,艺术综合楼4900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学实验楼10000㎡,学生宿舍82411㎡,配套用房701㎡,师生活动中心5897㎡,学生食堂8388㎡),新增79146平方米(其中幼儿园3145㎡、科研楼I 50000㎡、科研楼II 12000㎡、粤海门客舍改扩建工程14001㎡)”调整为“已建成491835平方米,在建53145平方米(其中幼儿园3145㎡、科研楼I 50000㎡),已批未建174845平方米(其中艺术综合楼4900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学实验楼10000㎡,学生宿舍82411㎡,配套用房701㎡,师生活动中心5897㎡,学生食堂8388㎡、科研楼II 12000㎡、食堂拆建工程6448平方米),新增27477平方米(其中粤海门客舍改扩建工程14001㎡、科研楼II 3476㎡、展览馆10000㎡)”。
(四)机动车泊位数:由1500辆调整为3385辆,其中,增加自用车位1509辆、公用车位376辆。
(五)备注:
1.将“1. 依据《深圳大学后海校区北区校园规划修编方案》及《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修正<深圳大学后海校区北区校园规划修编方案>经济技术指标的复函》(深规土南函〔2016〕380号)核发深圳大学后海校区北校区建筑指标及设计要点”调整为“依据《深圳大学后海校区北区校园规划修编方案》、(深规土南函〔2016〕380号)及(深规土南函〔2018〕1433号)核发深圳大学后海校区北校区建筑指标及设计要点”;
2.将“2. 在已建成指标中有95744.11平方米尚未完成规划验收(其中,文科教学楼50763.71㎡、师范学院新教学实验楼17500㎡,档案馆7669㎡,南区运动场19509㎡,旧运动场302.4㎡)”调整为“在已建成指标中有95145.3平方米尚未完成规划验收(其中,文科教学楼50763.71㎡、师范学院新教学实验楼17500㎡,档案馆7070.19㎡,南区运动场19509㎡,旧运动场302.4㎡)”;
3.将“5. 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补充提供新增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调整为“项目应根据具体建设内容,结合《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和《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要求,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4. 新增备注内容如下:
(1)该地块进入9号线二期、1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133757.09平方米,用地单位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该用地进入15号线规划控制区48421.74平方米,该48421.74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侵入;该用地进入15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127810.31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15号线规划控制区。有关禁止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规划控制区要求,请住建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2)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
(3)项目需按深圳市相关规定配置停车位充电桩,并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4)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5)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6-0040号)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88-201600514)变更而来,原证收回作废。
(六)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南大道与南海大道交汇处东南角的深圳大学后海校区北校区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8月5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9年8月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到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深圳大学后海校区北校区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nsszjt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T204-0140宗地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2697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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