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陆洋 通讯员 闫爱萍)8月1日至2日,南山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余某等16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该案属于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系“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类型。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该案16名被告人分属公司,均由“黄氏兄弟家族”实际控制,该“黄氏兄弟家族”首要分子黄某一、黄某荣有涉黑背景。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绑架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淫乱罪对该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南山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由刑庭庭长担任审判长并组成合议庭,经过两天的审理,已完成庭审程序,庭审过程平稳有序,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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