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会议指出,《意见》的出台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里程碑,是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指南和纲领性文件。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深圳的无比崇高重大使命,是党中央交给深圳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是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大机遇;要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要求上来,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为最核心的政治任务来谋划、推动、落实;要按照“先行示范区”的定位,以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的标准,着力打造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坪山样板”。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坪山区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坪山区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区级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第二次调整方案的议案》《坪山区2019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了《坪山区人民政府年度计划外新增坪山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第二阶段)项目和坪山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立项的议案》《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计划外新增环境园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人员管理办法(草案)》。
本版采写:坪山通记者 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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