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保障房[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7-06-5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2019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申请调整地块均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体育二路与沙岭路交汇处东北侧,用地面积为19083平方米,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3.5。
二、规划调整情况
从土地集约利用角度出发,为进一步提高坪山区住房保障力度,建议将人才保障房[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7-06-5地块容积率由3.5提高至4.5,用地性质不变,仍为二类居住用地(R2),配建人才保障房、9班幼儿园、社区警务室、文化活动室、小型垃圾转运站。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体育一路1号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ps/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9月28日至2019年10月27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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