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侨报融媒记者 刘雯琪 通讯员 晏思思 刘秀霞) 日前,按照《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中“一地一策”处理已批未建用地的要求,结合区相关单位意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牵头制定了坪山区范围内34宗已批未建土地的处置方案,保障后续处置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中已批未建土地指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截至2017年底,坪山区待处置已批未建土地共计34宗,总用地面积97.3公顷。为顺利完成处置工作,坪山区于日前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坪山区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其中明确了“全面清理、限期处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创新思路、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并强调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在“一地一档”逐宗建立已批未建土地档案基础上,“一地一策”按宗制定处置方案。
在《工作方案》的指引下,坪山区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并落实“约谈+督促”机制,因需制策明确企业整改路径。据了解,截至目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与企业约谈30余次,取得良好效果。该局及区相关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结合《行动方案》建议处置路径及与企业约谈沟通情况,逐宗确定了合理的初步处置方案,充分保障了后续处置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据悉,2019年坪山区该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为处置已批未建土地38.92公顷,现已完成25.45公顷土地的处置,辖区全部已批未建土地处置工作任务将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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