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盐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定的《盐田区盐田街道鸿基出口监管仓库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示栏、深圳商报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
联系电话:2232743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11月8日
《盐田区盐田街道鸿基出口监管仓库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编号辖区街道单元名称申报主体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备注1盐田区盐田街道鸿基出口监管仓库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华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885.321、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保障性住房);
2、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18班的小学一所用地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1891平方米的绿地以及增加一条市政支路连通永安路和盐田南三街。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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