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王慧琼)记者昨天从南山区政府获悉,南山区新出台了《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包括“1+6”(1个管理办法和6个分项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文件,单个项目资助上限调整为1000万元。
新出台的办法对去年5月出台的这一政策进行了调整,重点向总部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等领域倾斜,分项资金分别对应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经济发展、人才工作、绿色建筑、文化产业发展6个方面。同时,明确了申报原则,即单个扶持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专项资金评审类,同一单位每一年度资助项目不得超过1个,连续资助不得超过3年;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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