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任翠翠) 11月29日,坪山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出台的《坪山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全面解读,并回答了记者现场提问。
据了解,坪山区紧紧围绕“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目标要求,在全市首创《坪山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指导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以构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规划、用地、建设、销售、配套等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市民在购房时的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瞄准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种种乱象,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管,通过提前规划,同步建设;关口前移,优化方案;批前研判,批后约谈;信息公开,实施公证;合同备案,消弭风险;联合验收,终身负责;标本兼治、从严惩处等系列“组合拳”的形式,实现乱象零容忍、监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为深圳市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提供和积累了“坪山范本”。其中,对于房地产市场乱象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和夸大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坪山将依托“坪山区政府在线”官方平台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渠道,除项目名称、地址、过往已批预售和每次申请预售情况等基本信息外,还将重点公示项目规划指标,学区教育信息,回迁房、保障房及人才住房规划建设情况等。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设立不可移动的公示栏,通过二维码链接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保障来坪山置业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实避免因虚假宣传和不实信息带来的影响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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