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张燕)近日,坪山一男子喝了半斤高粱酒后驾车外出,并将一岁多的孩子带在身边,结果发生3车连撞事故,导致孩子脸部擦伤。4月3日,该男子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日14时47分许,交警接报称:在坪山区金牛西路行政服务大厅门口路段发生一起3辆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其中一辆粤P××××5号牌小车的驾驶员未在现场。16时25分许,民警找到了该车的驾驶员张某,发现他浑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和抽血检验鉴定,张某的吹气值和血检值分别为218mg/100ml和209.24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张某供述,4月1日10时许,因谈成一单生意,张某便和朋友喝酒庆祝。期间,张某喝了半斤高粱酒,喝完酒后,张某在家休息。之后,张某一岁多的小孩醒来,哭着要吃水果,于是张某带上孩子一起驾车外出买水果。结果发生3车连撞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的小孩脸部擦伤。他幡然醒悟,一边离开现场着急带小孩去药店检查,一边在前往药店的过程中报了警。
事后,张某表示特别后悔,担心自己的行为会让小孩的人生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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