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鲍文娟)记者昨日获悉,《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下简称《办法》)近日做出修订,独生子女积分变更为1分。深户购学位房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时长从每满1个月积3分变更为每满1个月积0.3分。
据了解,罗湖区的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根据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学位数量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而招生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网上填报的入学申请信息,自动给出学位申请初始类别和积分;学校根据申请儿童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比对复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类别和积分。
据了解,积分入学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的方式,在录取时,视学位数量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儿童之间比较。
据了解,此次申请积分修订办法总体有七个变化。深户儿童父母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时长从每满1个月积3分变更为每满1个月积0.3分。深户儿童父母在学区住房为租住普通商品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长每满1个月积2分改为“每满1个月积0.2分”。独生子女家庭由60分变更为1分,二孩子女家庭由40分变更为不积分。为与全市计生统一积分调配,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学生由积分30分变更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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