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戚金城)“6·26”火灾事故现场警示会昨日召开,现场通报了6月26日该工地的起火原因,并宣布行政处罚决定,承包公司因违反消防法被罚3万元。
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通报称,当天16时55分,梅沙一在建工地有名工人在电焊作业时违规操作,火星飞溅,引燃了旁边的施工材料双壁波纹管。盐田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动3车14人将明火扑灭。
7月7日,该大队消防监督员到该工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地下车库负一层和8号楼的灭火器数量不足,一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损坏。此外,该工地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该大队根据消防法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分别作出2万元、1万元的罚款,合计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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