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市民张女士专程来到深圳医保龙岗分局,感谢龙岗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落实政策。
据了解,张女士2019年2月被龙岗区民政局认定为低保对象。她儿子5岁被确诊I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需终身使用胰岛素,且24小时持续皮下输注,每月医疗费用2000元。张女士儿子参加的是二档医保,每年有1000元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二档医保不足以覆盖其医疗费用。
近期,龙岗分局工作人员周祥在动态维护医疗救助对象信息时,发现张女士儿子已满足参加一档医保条件。于是他立即联系张女士告知情况,并将其儿子档案调入,资助其参加一档医疗保险。其个人不用缴费即可享受一档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个人账户和住院报销90%等基本医保待遇,除此之外,医疗救助还可报销自付部分的80%。在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的双重保障下,张女士儿子长期使用胰岛素和每年至少两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得到大力保障。
及时了解掌握全区医疗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确保每个医疗救助对象第一时间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实现应保尽保,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医保龙岗分局在持续行动中。(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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