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锐
在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曾有这样一位派出所所长。
1999年,他就被诊断为直肠癌晚期,但此后的3年多,他却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2003年3月,他在赴京参加一次会议前,已被发现癌细胞扩散至脑部,却不顾身体病痛坚持参会;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光,他请求不要再进行无谓的抢救,不要再浪费国家的钱财……
他,就是黄联明,从警以来长期带病工作,先后被评为深圳市劳动模范、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黄联明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3年,黄联明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追授“人民好警察”称号,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黄联明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994年12月调入龙岗公安分局李朗派出所,从刑警、内勤干起,由于工作表现突出,他很快从青年民警中脱颖而出,先后担任派出所副所长、教导员和所长之职。
当年的李朗人烟稀少,小山丘延绵起伏,为了当地百姓的财物安全,黄联明事必躬亲。1998年11月,辖区发生一起恶性抢劫案,黄联明和同事一起上山追捕疑犯。回到办公室后,他一下昏迷倒地,同事们都不知道,他在当天中午才做完痔疮切除手术。
从1999年9月中下旬开始,他日夜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全力投入国庆50周年和第一届高交会安全保卫工作。期间,他带领民警翻山越岭,追捕“10·02”特大抢劫案案犯,紧接着又参加了邻所“10·25”一案三命特大抢劫杀人案的侦破工作;10月29日,他所在派出所的辖区又发生凶杀案,他放弃住院治疗的机会,全身心地投入破案工作,并亲自带队出差追逃。不仅如此,建“院区式小区”、抓队伍建设,他都身先士卒。在群众测评中,他所领导的李朗派出所获得“百分之百满意”评价。
事业干劲十足之时,病魔却悄然袭来。1999年11月,他被确诊为直肠癌晚期。几次手术后,出现在李朗居民面前的他腰部两个塑料袋不离身,左腰挂着的袋是装大便的,右腰挂的是装小便的。连当年的手术主刀医生都感叹,“已经病到这个程度,还在坚持工作,这个人的毅力无法想象,他为了工作连命都不要了。”
然而,他却拖着病体深入走访每个小区,听取群众意见,踏遍了李朗派出所辖区17.66平方公里,完成了7个安全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提前5个月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完成了全部4个社区警务室的硬件建设任务,创造了龙岗公安分局第一的成绩。在他的带领和示范之下,李朗派出所获得省级荣誉的民警有2人,被评为市优秀人民警察的有3人,这些成绩和变化,无不凝聚着他的心血。
2003年的6月6日,黄联明永远地离开了生前热爱的工作岗位。在弥留之际,他向身边亲人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对我的病,要顺其自然,不要再进行无谓抢救,不要再浪费国家钱财;第二,代我向党组织交纳一万元,作为我最后的一次党费,再交一万元给分局重伤病民警医疗基金;第三,不准向组织提任何要求,给领导添麻烦。在为黄联明守夜的那天晚上,同事黄丹东拟了一副挽联:瞬间即永恒,人生价值应看奉献多与少;短暂而灿烂,生命光辉岂因长短而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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