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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卖平台开店的赵铭(化名)称近日遇到了“职业差评师”,对方索要1800元未果,他的新店被恶意差评连续攻击近半个月,导致店铺的评分和销量急转下降。与此同时,广州另一家店铺店主也称接到了“职业差评师”打来的敲诈勒索电话,店主称最终支付1300元“赔偿费”息事宁人。澎湃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职业差评师”现象存在于各大电商平台和餐饮外卖平台(澎湃新闻11月18日)。
“职业差评师”并非普通消费者,而是网络毒瘤,他们不仅侵害商家财产利益,也扰乱了电子商务与经济社会秩序,显然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职业差评师”为了索取钱财,采取威胁商家的手段迫使对方付费,其行为基本符合《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
为了规避刑罚,“职业差评师”的一次敲诈金额通常不足两千元,但是,如果对多个商家敲诈勒索累计金额达到起刑标准,或符合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形,也构成敲诈勒索罪。事实上,目前已有“职业差评师”被判刑的案例。近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一起“职业差评师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龙、汤某浩在多个电商平台恶意“打假”,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1年,各处罚金2万元、5000元。
可见,所谓的“职业差评师”,实质上是“职业敲诈者”,必须严厉整治。一方面,规范电商及外卖平台的投诉机制,指导他们对“职业差评师”的敲诈行为保留证据,鼓励他们对敲诈行为积极举报。另一方面,对于达不到入刑标准的“职业差评师”,可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汪昌莲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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