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光明开展电单车涉标志违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现场。
晶报讯(记者 熊小敏 实习生 张端玮 通讯员 刘明/文、图)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电单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深圳交警于2月2日至7日,连续5天在宝安、光明开展电单车涉标志违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故意污损、遮挡、伪造变造、套用、盗用电单车备案标识的交通违法行为。
2日上午,深圳交警在宝安区金海路兴业路路口查获一宗电单车严重违法事件,该涉事驾驶员存在未在机动车道行驶、不按信号灯行驶、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牌照的违法行为,交警将其拦下并对涉事驾驶员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暂扣非机动车,同时向涉事驾驶员所属的达达公司开具整改通知书。行动首日,截至中午,宝安、光明两区行动共查处违法行为315宗,查扣电单车7辆。
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目前,电单车违法已纳入有奖举报范畴,市民在路上发现电单车违法行为,可以第一时间向交警举报。举报伪造、变造电单车登记备案标志(号牌)的,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套用电单车登记备案标志(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销售不符合《电单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单车的,经查实每宗奖励200至500元。
据了解,电单车备案后,人车关联信息登记完善,将进一步杜绝套牌、盗牌违法行为。深圳交警提醒广大电单车驾驶员,故意污损、遮挡电单车备案标志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深圳交警查获后将参照未备案电单车标准从严查处。对于遮挡电单车备案标识的行为,深圳交警可以通过电子芯片对已备案的违法电单车进行抓拍,切勿抱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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